据新华社3月15日消息,为贴近百姓提供权益保护,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在宁正式发布《江苏省金融消费者现金业务权益保护办法(暂行)》,自3月15日起开始实施。
《办法》共包括总则、金融消费者权利、银行业金融机构义务、人民银行职责、监督管理、附则等六个方面,在全国金融消费者现金权益保护领域属于首创。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江苏省各级人民银行受理的金融消费者投诉280多件,银行业金融机构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1300多件,增长趋势较为明显。其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业务的投诉比例较大,尤其在县域地区甚至占到了全部投诉的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