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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今年新增3.94亿元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2012年03月01日 14:34 来源于 财新网
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分别提高到220元和105元

  据新华社3月1日消息,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江西将增加安排3.94亿元财政资金,用于提高250万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其中,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分别提高到220元和105元。

  据了解,保障标准是按照当地维持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制定。今年江西城市低保对象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增加20元,由200元提高到220元,财政新增安排1.78亿元资金;农村低保对象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增加15元,由90元提高到105元,财政新增安排2.16亿元资金。随着地方经济的加快发展,江西省还将进一步探索建立保障城市和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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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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