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1月23日消息,23日记者从黑龙江省财政厅了解到,该省已于日前启动了2011年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机制,并已向市县和有关部门拨付补贴资金11.5亿元。
为尽早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位,黑龙江省财政厅于日前启动了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机制,目前已将2011年度补贴资金11.5亿元(含森工和地方林业农业种植业补贴资金4201万元)全部拨付到市县和有关部门。
据介绍,为确保补贴资金分配公正、合理,省财政厅依据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行业2010年用油量分配补贴资金,公布了相关行业补贴依据、补贴标准和相关要求。其中渔业按每吨1111.5元给予补贴;林业按每吨1141.4元给予补贴;城市公交平均每标台每运营一天补贴126.5元;农村道路客运平均消耗每升汽柴油补贴1.5元;城市出租车平均消耗每升汽柴油补贴1.0元(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每台出租车每营运一天补贴36.0元,其他市地为24.5元,县或市为17.6元;农村水路客运按每吨933.5元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