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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督查重点地区节能减排

2010年08月30日 14:01 来源于 财新网
对完成任务有困难的地区,有关部门将督促其实施预警调控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8月30日)透露,为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8月26日起国务院组成6个督查组,对18个重点地区进行节能减排专项督查。

  这18个重点地区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青海、新疆。对完成任务有困难的地区,有关部门将督促其实施预警调控。

  督查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环保部等13个部门组成,主要检查:各地制订和实施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情况;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严控新上“两高”项目情况;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情况;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管理情况;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制订和实施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方案情况等七个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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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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