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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

2010年05月13日 15:46 来源于 财新网
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

  【财新网】(记者 王长勇 13日发自北京)经过近两个月的修改,中国政府终于公布了支持民间投资的“新36条”,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意见强调了“非禁准入”原则,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意见要求,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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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长勇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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